心毒_分节阅读_212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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有外出,因为那是申侬寒临时决定的行动,还来不及通知他配合。” “他们是通过什么联络?技侦组排查过他们的通讯记录,一无所获。”徐戡说。 “信。”柳至秦道:“最简单,也最容易被我们忽视的办法。他们这个年纪的人,的确可能还保有写信的习惯。” “但满国俊为啥要配合申侬寒?他不是早就察觉到满潇成不是自己的孩子了吗?他恨满潇成,也恨向云芳,他最后都那么对向云芳了,直到现在还在挥霍满潇成的死亡抚恤金。他为什么还要当申侬寒的帮手?” 柳至秦摇头,“他恨满潇成,但也爱满潇成。花队说他对满潇成的感情很复杂,但我现在觉得,从某种意义上来说,他对满潇成的爱其实很纯粹。” 张贸听不懂了,徐戡若有所思地看向一旁。 “即便知道满潇成不是自己孩子,知道自己被妻子欺骗,还是没有办法放下那一份作为父亲的爱。毕竟在知道真相的时候,他已经抚养了满潇成18年。” “所以他就去帮申侬寒?这太不理智了!他不会感到痛苦吗?” “怎么不会?”这次接话的却是徐戡,“但有时候,为人父母,本来就无法完全保持理智。” “其实满国俊比申侬寒还要疯狂,除了吕可三人,他还想杀掉肖潮刚。”柳至秦从花崇的抽屉里拿出一根烟,想点,却没找到打火机,只得捏在手中把玩,“肖潮刚侵犯过满潇成,我们的推测没有错,满潇成正是因为无法忍受,才从肖潮刚的公司离开。这件事是满国俊心中的刺。” “但肖潮刚不是早就死了吗?被李立文杀死了。” “满国俊不知道。”柳至秦说:“他始终不愿意说出申侬寒,就是因为申侬寒还没有解决掉肖潮刚。他恨申侬寒,却知道只有申侬寒才能杀掉肖潮刚。他没有别的选择,只能拖时间。但现在申侬寒已经认罪,他最后一点希望也失去了。” “申侬寒没有想过杀死肖潮刚。”花崇回来了,将记事本扔在桌上,“‘杀死肖潮刚’只是申侬寒控制满国俊的筹码。满国俊头脑简单,老实了一辈子。申侬寒知道,只要肖潮刚不死,满国俊就会一直‘保护’自己。” “辛苦了。”柳至秦倒了杯水,“我刚看监控,向云芳也参与其中?” 花崇接过杯子,“向云芳参与或者不参与,都无法改变这个案子的性质。申侬寒说信件藏在洛城一中的图书档案馆,我已经安排人手去查。” “这三个人真是……”张贸斟酌了一会儿,“真是一言难尽啊。向云芳不敢说出真相,恨了申侬寒一辈子,最后却不得不请求申侬寒为儿子复仇。满国俊恨向云芳和满潇成,却无法抛弃家庭,也放不下对妻儿的感情,最后成了申侬寒的帮凶。申侬寒是最分裂的一个,我现在都不明白他到底爱不爱向云芳和满潇成。说他爱吧,那他的爱也太扭曲了,先是强暴向云芳,然后在满潇成活着的时候不伸出援手,等到满潇成死了,才想起自己是个父亲,然后疯狂复仇,这他妈的……” “你可别说他精神有问题。”徐戡道:“他现在恐怕巴不得自己精神有问题。” “想听听他的歪理吗?”花崇将杯中的水喝完,“申侬寒说,正是因为过去没能尽到父亲的责任,所以才要杀了罗行善三人。” 张贸骂道:“我操!” “‘这是我唯一能为潇成做的事了,做完这件事,云芳也会原谅我’——这是申侬寒的原话。”花崇说。 第129章围剿(30) 在洛城一中的图书档案馆,警员们找到了申侬寒所说的信。 信件一共有四封,被锁在申侬寒专用的小柜里。信上写满一个悲痛欲绝母亲的哀伤,字里行间皆是老来丧子的痛楚。她请求申侬寒为满潇成报仇,发誓满潇成是申侬寒的骨肉。 ——你怨我不原谅你,可是我怎么原谅你呢?我在即将嫁人之前被你玷污,我的人生被你彻底改变,我过不去心里那道坎。 ——我的日子已经不多了,我没有能力杀掉那些害死潇成的人。他小时候,我不敢与他太过亲近,因为看到他,我就会想起你对我做过的事。这些年我始终在后悔,后悔生下他,后悔没有忍下心打掉他。而现在,他无辜惨死,我却重病缠身,连给他报仇的能力都没有。我不配为人母。但你可以!潇成是你的儿子,他的生命是你给的。你不是一直希望我原谅你吗?你给他报仇!只要你给他报了仇,我就原谅你!下辈子我向云芳做牛做马服侍你! ——必要时候,你可以找满国俊帮忙。你别认为我在开玩笑。满国俊恨我,也恨潇成,更恨你。但我看得出,他对潇成仍有感情,他也想给潇成复仇。只是他生而懦弱,横遭打击之后更加懦弱,他没有勇气。去找他吧,他会是一个好帮手。 ——小申,谢谢你。 ——只要你杀了那些人,我就原谅你,我只能指望你了! …… 信件已经被移交给痕检科做笔迹鉴定,看过内容的众人皆唏嘘不已。 零星的言语,加上申侬寒、满国俊两人的口供,已经足够勾勒出向云芳痛苦而压抑的一辈子。 申侬寒当初的所作所为可以说毁了向云芳——这个普通女职工的一生。 如果没有申侬寒,向云芳会像所有待嫁姑娘一样,幸福地等待恋人满国俊来迎娶自己。热热闹闹的婚礼结束之后,一同住进厂子给分的小家。向云芳怀上小孩,满国俊更加努力地工作。当小孩出生之后,一家三口过上与一般双职工家庭无异的生活。夫妻之间可能因为一点鸡毛蒜皮的小事吵架,朝八晚六,循规蹈矩,不富裕,但也不用为柴米油盐发愁。孩子调皮,在家里闹得鸡飞狗跳,但入夜之后,一家人围在一张桌上共进晚餐,倒也其乐融融。 可这看似平凡的、普通人皆可拥有的一切,全都成了向云芳可望不可即的美梦。 她好心好意给生病的朋友送饭送药,却在嫁人之前遭遇飞来横祸。 她被强暴的地方在单身男性的家中,并且对方是被她当做弟弟来照顾的朋友。 申侬寒是一名教师,是“人类灵魂的工程师”。 教师怎么会犯错? 她能求助吗?她能将这件事说出来吗? 后果是什么? 别说在三十多年前,就是放在现在,也必然有人对她指指点点。 “看噢!就是那个女人,嫁人之前被强暴了啊!婆家的脸往哪儿搁噢?被强暴的女人还能娶回家吗?我看啊,这婚还是别结了吧,糟心噢!” “啧啧啧,她说是被强暴你就信啊?我看就是偷情,就是贱,就是骚!如果她不骚不贱,会被强暴吗?那一栋单身宿舍住了那么多人,怎么不见别家姑娘被强暴?就她被强暴?不懂得自爱难道还能怪别人?我听说啊,她当时是主动去申老师家里!姑娘家家,跑一个男老师的家里去干什么?说没鬼我都不信。孤男寡女共处一室,那叫一个干柴烈火啊!反正我不信她是被强暴的。肯定是自己空虚了,痒了。” “对对对!肯定是她自愿的,完了又反悔了,或者什么条件没谈好,才突然闹这一出。哎,这申老师也够倒霉的,摊上这么个又骚又贱的疯子。人家都去他家里引诱他了,他不给点儿反应也不正常啊,但这反应一给,就玩大了。哎,这一来,我看他是连老师都当不成了吧?可惜可惜,前途都被向云芳给毁了。” “你们知道不,如果女人真心要反抗,男的根本不可能那个她。我家几个婶几个姨都这么说来着!这个向云芳啊,咱们退一万步讲,就算确实是申老师图谋不轨,想那个她,她也是没有铁了心反抗。这种女人的心思,我最懂了!” “最惨的还是她婆家。我要是她婆婆,我绝对不会让我儿子娶她,太丢人了,祖宗都得被气活!” “满国俊也应该不愿意了吧?那么好一个大小伙子,踏实、勤奋,连续当了好几年生产模范了,愿意和他处对象的姑娘多的是。我要是他,我马上把向云芳给退了。谁甘心娶个被‘开封’的老婆回家呢是吧?” “这女人啊,还是本本分分好。向云芳平时就不怎么自爱,我经常看到她和男的聊天,聊得那个高兴。” “她啊,就是贱,就是骚,活该!” 无法面对旁人的冷眼与恶语,更无法想象满国俊知道真相后会怎样。向云芳不敢倾述,不敢表露出一丝失常,只祈祷不要怀上孩子。 如果没有孩子,申侬寒不再来纠缠,她就还能假装什么都没有发生。 但一个月之后,她发现自己没来例假。 她恐惧到了极致,又舍不得将孩子打掉。 再怎么说,那是长在她身体里的、她的血肉。 万一孩子是国俊的呢——这是她最后的希望。 可孩子出生之后,她最后的希望也落空了。 当年的人们根本没有听说过什么亲子鉴定,连查血型都是很稀罕的事。她不敢问厂医院里认识的医生和护士,只敢自己悄悄地查,翻了很多书,最终发现,孩子的血型与满国俊对不上。 对得上的,是申侬寒。 这个孩子,是申侬寒留给她的孽债。 她就像跌入了万丈深渊,被愧疚、害怕鞭笞得遍体鳞伤。 有很多瞬间,她甚至想掐死襁褓中的婴儿。 每个夜晚,她都在安静地哭泣。 申侬寒没有继续缠着她——玉石俱焚谁都不想,申侬寒还有事业,比她更不愿意让秘密曝光。她将一切埋在心里,背上了极重的心理负担。因为自知对不起满国俊,对不起整个满家,她待满国俊几乎百依百顺,包揽了一切家务,全心全意伺候对方。 满国俊算得上是个好丈夫,心疼她,想要与她分担家务,她也不让。满国俊只好将省出的精力花在儿子满潇成身上。 向云芳有时无法面对满潇成,却又渴望亲近满潇成。满潇成差不多是被满国俊带大的。满潇成亲满国俊,胜于亲向云芳。 不过满潇成比很多同龄的孩子都懂事,成绩优秀,从不乱花钱,回家就帮忙做家务。 每一年向云芳生日的时候,他都会搂住向云芳,说一声“妈妈生日快乐,我和爸爸爱你”。 儿子的每一句“爱”,都像一记砸在头颅的闷拳。 每一天,向云芳都活在惶惑不安中,一方面内疚快要将她压垮,一方面她又害怕满国俊知道满潇成非己所出。 但日子还在往前走,生活再艰难也得过下去。 不是谁都有勇气与过去决裂。 不是谁都有勇气选择死亡和放弃。 说到底,她只是一个弱小的、孤独的、普通的妻子与母亲。 后来,满国俊受了重伤,不得不从生产岗位上退下来,她接了满国俊的班,一肩扛着繁重的工作,一肩扛着整个家庭。 受伤之后,满国俊性情大变,她更是事事顺着满国俊,不让满国俊做一点家务,更不让满国俊受气。 量具厂里的职工都说,她与满国俊简直是模范夫妻。 但真的是这样吗? 模范夫妻的生活不该是甜蜜幸福的吗? 为什么她的人生只有压抑与痛苦? 爱情经不起蹉跎,她照顾了满国俊一辈子,不是因为爱,是因为愧。 而对申侬寒,她自始至终只有恨,避之唯恐不及。 可是唯一的儿子惨死,身为母亲的那种悲痛与绝望竟然将她对申侬寒的恨也压了下去。 ——求求你,替我们的儿子报仇。 ——报了仇,我就原谅你。 在最后一封信件里,向云芳对申侬寒说了谢谢。 “难以想象她这一生是怎么度过的,太可怜了。”柳至秦摇了摇头,“守着一个令她感到耻辱、害怕的秘密过了几十年,最终重病缠身,白发人送黑发人,还要求那个毁了她一辈子的男人帮她完成心愿。” “申侬寒还自诩正义,到现在都不认为自己做错了。”花崇道:“他们三人里,他是罪孽最深的一个,却过了几十年好日子。” “这么说,其实满国俊也很惨啊。”张贸直叹息,“他是最无辜的了吧?被向云芳骗了那么多年,放不下对儿子的感情,最后为了报仇,居然忍着屈辱与仇恨,与申侬寒同流合污。申侬寒还用肖潮刚控制他,他再恨申侬寒,也不得不为申侬寒争取时间。哎!” “申侬寒承诺杀四个人,最后一个其实不是肖潮刚,是满国俊。”花崇说:“这人太阴险了,满国俊那种老实人怎么斗得过。” “对了。”柳至秦问:“丰学民遇害的那次,申侬寒到底是怎么把他引诱到垃圾堆放处的?” “申侬寒交待,那天他确实没有做好杀死丰学民的准备。”花崇点了根烟,两根手指夹着,“跟踪是跟踪了,但他还想找到更好的机会。看到丰学民向旅馆走去,他几乎已经放弃作案,但丰学民弄丢了钱包,不得不返回小巷中。” “申侬寒捡到了钱包?” “没有,他只是看到丰学民在沿途寻找,像丢失了东西的模样。”花崇吐出烟雾,嗓音有些沙哑,“他认为是一个机会,于是将自己的钱包放在地上,假装拾起。” “丰学民上当了。”柳至秦已经能想象出当时的情形,“申侬寒捡起钱包后跑向老小区,丰学民一路追赶,直到垃圾堆放处。那个打游戏的男生听到的跑动声正是来自他们,然后申侬寒用电击工具将丰学民放倒。” 张贸一脸感慨,“这么说来,是丰学民命里该有这一劫啊。他那钱包早不丢晚不丢,偏偏就那天晚上丢了。第二天我们就查到他与满潇成的关系了,我们会把他保护起来。如果他白天没有出车祸,夜里没有去凤巢南路打麻将,没有丢掉钱包,就不会被杀害。” “话不能这么说,没有人命里‘该’有一劫。他是被犯罪分子盯上了,不是活该他倒霉。”柳至秦说:“况且世上的事本来就是一环扣一环,满潇成的意外不也是这样吗?罗行善、吕可、丰学民,谁从既定事实中缺席,那块落下的玻璃都不会砸在满潇成身上。” 花崇抽完烟,吁了口气,偏过头道:“小柳哥。” “嗯?” “吃饭去,吃完回来接着干活。尹子乔还等着咱们找到杀害他的凶手。” ?? 市局对面的巷子,老板们很会做生意,同样的门面,夏天和冬天卖的却是不一样的东西。 夏天卖小龙虾的馆子,现在已经卖起了羊肉汤锅。夏天卖冰粉凉虾的小摊,现在在卖糖炒板栗。 卖蛋烘糕的老板还没收摊,笑呵呵地招揽生意。 花崇已经走到一家羊肉汤锅馆门口,闻见蛋烘糕的香味,望去一眼,脚步为之一转。 “花队?”柳至秦回过头。 “你在那个摊子买的蛋烘糕?”花崇指了指。 柳至秦看到了,“嗯,你现在想吃?” “你给我买的不都被曹瀚和张贸吃了吗?”花崇笑,“我只吃到一个。” 柳至会意,“我这就去给你买。” “小伙子,我记得你!怎么样,我老黄家的蛋烘糕,吃了就忘不了吧?哈哈哈,跟你说,整个洛城啊,就我这家最正宗,别家的,啧,都没我这儿好吃!”老板是个五十来岁的胖大叔,话特别多,“这回要几十个?又是全部来一遍吗?” 柳至秦摸摸鼻梁,“几十个还是算了吧,吃不了这么多。” “嘿!怎么吃不了?你上次不就吃了几十个吗?”老板撸着袖子,“你们年轻人,操劳,工作辛苦,压力也大,还是该多吃一些。我这蛋烘糕啊,远近都说好,姑娘吃了变美,小伙吃了变帅!” “来四个吧。”花崇听不下去了,说完看向柳至秦,“我俩一人两个。” “好。”柳至秦问:“味道你选。” “一人两个的话,那就两个奶油肉松,两个牛肉豇豆?”老板说:“这两种是我家的招牌,一种甜一种咸,先吃咸来再吃甜,生活美满似神仙。” 花崇偏过头,低声笑:“听他说话我有点儿尴尬。” 柳至秦也低声道:“我也是。” “我都不尴尬,你俩尴尬什么?”老板居然听到了,“有咸有甜的生活,不就是神仙一样的日子吗?我们这些小老百姓啊,也不图什么飞黄腾达,什么一夜暴富,平平稳稳就好。你们看我推着车卖蛋烘糕,一天其实赚不了几个钱,但我靠这个手艺,养活了我一家。你们说,我该不该觉得幸福?” 花崇和柳至秦还没回答,老板就已经自答:“该嘛!哈哈哈!” 听着老板爽朗的笑声,看着老板笑出褶子的脸,花崇心中忽地松快了许多。 身在刑侦支队重案组,必然与扭曲、罪恶为伴。正常的人不会被带到重案组的审讯室,被押到那里的几乎都是心理变态、行为凶残的犯罪者。 重案刑警的工作,就是和这些人打交道,剖析他们险恶的内心,甚至将自己带入他们的角色,感受他们犯罪前后的心理状态,与他们博弈,每一分每一秒都是激烈的交锋。 找到申侬寒这个人,找到他的犯罪证据,已经令人倍感疲惫,审讯的过程更是一场不得不打的硬仗。逻辑推理、临场应变,一样都不能少。申侬寒太狡猾,最初冷静得如机器一般,想要撕下他的皮囊,就要利用他的逻辑。但利用他逻辑的同时,极易被拉入他的轨道。交锋时堪称步步为营,如履薄冰,还要有一丝运气。 从审讯室出来时,花崇看似平静,其实大脑已经陷入了短暂的空白。 连日与案子打交道,身心俱疲都在其次,心理受到的影响才更加可怖。 ——这是个不干净的世界。 ——这是个人人都在犯罪的世界。 可是走出市局,却遇到了乐观开朗的蛋烘糕老板。 单单因为自食其力,用辛苦赚来的钱养活了一家人,老板就笑得那么开心,还拿蛋烘糕编了一句打油诗。 深秋的夜,老板的笑容就像一簇燃烧得旺盛的火。 花崇轻轻甩了甩头,听觉蓦地变得格外清晰。周围充斥着鲜活的市井气息,有人追逐打闹着跑过,有人低声笑着说出甜言蜜语,有人坐在路边一边喝啤酒一边吹牛逼…… 这个世界上的大多数人,没有犯罪,没有害人,像蛋烘糕老板一样平凡地讨着生活,晒着平凡的幸福。 这些人值得被保护。 指尖传来触感,花崇回眸,见柳至秦正看着自己。 “其实我家有四种招牌。”老板又叨开了,“除了奶油肉松、牛肉豇豆,还有榨菜海带丝、红糖肉松。不过你们只要两种口味,那就给你们做卖得最好的两种好了!” “等等!”花崇说,“那就一样做一个吧。” 老板抬眼,“但你们有两个人噢,蛋烘糕小,没办法分着吃。” “嗯。”花崇点头,“您做吧,四种招牌口味,一样一个。” 柳至秦站在一旁不做声地微笑。 几分钟后,蛋烘糕做好了。 新鲜出炉的蛋烘糕最是美味,热气腾腾,外皮松软热糯,里子的香味渗进蛋皮,咬一口就是满嘴香。 花崇却没有急着吃,提着纸袋走进羊肉汤锅馆,叫好了锅,把四个蛋烘糕挨个分成两半。 “给,尝尝。”分好之后,他先将红糖肉松味的递给柳至秦,自己将剩下的一半放进嘴里。 柳至秦接过,却没有立即吃,笑道:“刚才你说四种招牌口味都要时,我还以为你会咬掉一半,另一半给我。” 花崇差点被噎住,挑着眉梢说:“我有这么……” “嗯?怎么?” “这么……”花崇一时卡了壳,竟不知道“这么”后应该接什么。 我有这么恶心? 我有这么变态? 与柳至秦分享食物这种事,怎么可以用“恶心”、“变态”来形容? 花崇略微皱眉,直到将一半牛肉豇豆蛋烘糕放到嘴里,也没想出该说什么。 柳至秦已经很自觉地把剩下的一半拿走了,说:“你把申侬寒逼到退无可退的地步,倒是输在了一个蛋烘糕上。” “我这是用脑过度了。”花崇争辩。 “你是想说‘恶心’和‘变态’吧?”柳至秦几乎不费吹灰之力就看到了他的心里话,“但你又想,一起吃蛋烘糕,根本不恶心,也不变态啊。所以你后面不知道该接什么了。” 花崇将奶油肉松蛋烘糕递到柳至秦嘴边,“吃。” 我还堵不住你的嘴? 柳至秦从善如流,衔走嘴边的蛋烘糕,眼睛笑出弯弯的幅度。 花崇手指上沾了些奶油,没想太多,收回之后条件反射就舔了一下。 舔完才意识到,自己的指尖刚才碰到柳至秦的嘴唇了。 柳至秦目光温柔,闪着笑意,没有拆穿,只说:“谢谢花队。” 这时,羊肉汤锅端上来了,白色的雾气短暂地隔绝了彼此的视线。 雾气散开的时候,柳至秦突然说:“花队。” 花崇刚刚拿起筷子,闻言抬头,“嗯?” 柳至秦眸光深得像要将眼前人吸入瞳仁中,“上次我是不是问过你——在这一切事情都结束之后,你能考虑和我在一起吗?” 花崇心口轻轻一震,眼尾向上扬起。 他没有避开柳至秦的视线,反倒更加专注地看着这个与自己渊源极深的男人。 “现在我有些后悔了。”柳至秦认真道,“我不想等到一切都结束。我等不及了。” 花崇手指颤了颤,筷子被悄然放在碗上。 柳至秦说:“我现在就想和你在一起。” “花队,你愿意吗?” 第130章毒心(01) 从深秋过度到寒冬,通常只需要一场深夜袭来的寒潮。 好在天气再冷,屋里总是暖和的。德牧二娃趴在客厅的沙发边睡觉,身子下压着的是加厚的新垫子。它原先软趴趴的耳朵已经彻底立起来了,即便正在睡觉,仍能听到周遭的动静。 客厅只开了一盏鹅黄色的小夜灯,卧房的门关着,门缝隐隐透出些许光亮。二娃的耳尖动了动,扭头看一眼,接着前肢前伸,用力伸了个懒腰。 卧房里有动静,二娃大概是听见了。 打完哈欠,二娃又往卧房的方向看了看,没有起身的意思,懒洋洋地再次团进垫子里,下巴枕在一块牛皮咬骨上,迷迷糊糊地闭上眼睛。 但它没能睡踏实,因为不久之后,卧房的门开了,有人走出来,径直去了卫生间。半分钟后,又有人出来,跟着去了卫生间。 它没有睁开眼,光靠嗅觉就能辨出,先出来的是花崇,跟在后面的是柳至秦。 他们身上有一股最近时常闻到的味儿。 二娃的鼻子好奇地动着,忽听卫生间传来水声。 它终于又撑起身子,歪头看向卫生间。 水声持续了很久,久到不可思议。二娃疑惑地轻轻“嗷呜”一声。它好歹被花崇收养了一段时日,知道花崇洗澡很快,但这阵子,花崇洗澡越来越慢。 也许是因为柳至秦。 柳至秦是这个家的常客,经常来,不过以前从来没有留下来过夜。如今却几乎住了下来。 二娃当然很高兴,新垫子和新咬骨都是柳至秦给的,但它还是很疑惑——自己现在是不是有两个主人了? 有两个主人的话,当然两个主人都要讨好。那是应该优先讨好花崇,还是优先讨好柳至秦? 二娃不是正宗的德牧,且没有经过系统训练,小时候还被伤害过,脑袋有些笨,注意力也不容易集中。它想了一会儿,又低头睡起来,正要睡着时,再次被吵醒。 卫生间的水声终于停了,花崇和柳至秦从客厅穿过,回到卧室,留下一连串脚步声。 二娃听到他们在低声说话,但听不懂说的是什么,只觉得花崇的声音比平时沙哑,而柳至秦好像特别温柔。 卧室门轻轻合上,一阵被褥牵动的声音之后,世界彻底安静了。 二娃满意地闭上眼,知道自己这回可以睡个好觉了。 但也许是睡着的时候,时间是飞逝的。它被脚步声吵醒时,还有些愤怒。不过一看窗外,天已经蒙蒙亮了。 ?? 柳至秦穿着蓝色的睡衣,衣袖挽起,正在厨房里忙碌。 窗玻璃上贴着一层雾气,外面的世界看不真切。 小锅里蒸着两个切开的荞麦馒头,另一边灶台上温着一锅蛋花汤。 二娃走到厨房门边,人立起来,两只爪子撑着门框,大尾巴扫来扫去,兴奋地讨要食物。 柳至秦看了它一眼,唇角浮起笑意,蹲下摸了摸它的爪子,相当于“握手”。 德牧的爪子很大,又肉又厚,握起来手感不错。 二娃开心地叫了一声。柳至秦立马拍拍它的头,做了个噤声的手势,“嘘。” 二娃不出声了,乖乖地坐在一边,等待属于自己的食物。 柳至秦将狗粮豆倒进碗里,还热了一盒牛奶,与狗粮豆拌在一起。二娃扑过来,尾巴摇成虚影。他看了看灶上的两个锅,这才去卫生间洗漱。 荞麦馒头蒸好时,花崇已经起来了,睡眼惺忪,头发也有些乱。柳至秦从卫生间出来,笑道:“早。” 花崇在脸上抹了一把,没说话,闷头挤进卫生间,想要关门,却被挡住。 “嗯?”他抬眼,不解地看柳至秦。 “花队,你还没跟我说‘早’。” 花崇眼睛往斜上方一转,瓮声瓮气地说:“形式主义。” 柳至秦不走,“实践和形式主义两手都要抓。” 花崇耳根一热,乐了,摆出闲散的姿态,连眼睛都没彻底睁开,“好吧,小柳哥,早。” 柳至秦这才松开手,顺道帮他理了理头发,“早餐做好了,蛋花汤吃甜的还是咸的?” “甜的吧。但别太甜。” “行。” 二娃从碗里抬起头,黑色的嘴糊了一片奶白,憨憨地对花崇摇尾巴。花崇叹气道:“这傻狗,每次喝牛奶都不知道自己把嘴巴舔干净。” “没事,我帮它擦。”柳至秦说。 “不能这么惯着它。”花崇道:“倒一碗清水给它,让它自己洗干净。” 二娃虽然听不懂话,但嗅得出主人身上的不满情绪,立即垂下脑袋,一副乖巧认错的模样。 “你就别管了。”柳至秦在花崇肩上拍了一下,顺手带上门,“交给我处理。” 只要不和柳至秦一起进卫生间,花崇洗漱的速度就很快,片刻后出来,柳至秦已经把二娃收拾妥当了。 冒着热气的蛋花汤和荞麦馒头放在桌上,很有一派“家”的气息。 家里的座椅都很硬,柳至秦去了趟卧室,一手拿着靠枕,一手拿着厚衣。 “我不用……”花崇想躲,厚衣已经被披在肩上。 “穿好,夜里降温了。”柳至秦说着将靠枕放在椅子上,按了两下,对软度和韧度很满意。 花崇没有立即坐下,“这靠枕不是你垫在背上的吗?给我坐?” “嗯。”柳至秦点头,“花队,你今天早上话怎么这么多啊?” 花崇:“……” “好了,坐吧。”柳至秦笑,“椅子又冷又硬,不适合你坐。垫个垫子会好一些。” 花崇当然知道又冷又硬的椅子为什么不适合自己坐,想起夜里的事,脸突然泛起些许热度。 但你情我愿,彼此尽兴,用不着这么矫情。自己也不是那么金贵的人,金贵得连没有垫子的椅子都不能坐,啧…… “我是想你能够坐得舒服一些。”柳至秦看穿了他的心思,温声道:“并不是觉得你连没有垫子的椅子都不能坐。毕竟……” 花崇抬眼,“毕竟?” 柳至秦狡猾地眨眼,“毕竟我们花队身体那么好。这点儿‘不适’根本不算什么事。” “闭嘴吧你。”花崇端起一碗蛋花汤,一口下肚,却皱起眉头,“怎么是咸的?” “你拿的那碗是我的。”柳至秦将另一碗往前一推,“这碗才是你的。” 花崇喝了一口甜的蛋花汤,这才舒坦了,问:“怎么想起一碗做甜一碗做咸?我还以为都是甜的。” “如果都是甜的,一会儿你喝腻了,想喝咸的怎么办?”柳至秦拿起一片荞麦馒头,“而且荞麦馒头本来就带有甜味。” “哎你这人。”花崇不审问嫌疑人时经常辞穷,话说一半打住,本想不往下说了,一与柳至秦的目光对上,又觉得柳至秦似乎很期待他接着说,于是又开口,“心思多得有点儿过分。” 柳至秦挑眉,“原来在你心里,我就是心思多啊?” 这话似乎带着几分抱怨,但花崇听到的却是笑意,索性纠正道:“你心思细,温柔,这回总行了吧?” “谢谢夸奖。”柳至秦说:“快吃吧,一会儿凉了。” 花崇没吃多久,果然被腻着了,视线看向柳至秦的碗,“那什么……” 柳至秦就喝了两口,碗里的蛋花汤还剩下许多,一见花崇的表情,就知道他要说什么,善解人意地将碗推过去,“喏。” 一顿简单的早餐吃到最后,两人共享了一碗咸蛋花汤。吃完花崇洗碗,把柳至秦赶去卧室叠被子。 卧室的情况其实有些糟糕,衣裤乱七八糟扔得满地都是,好在床单和被子是干净的。柳至秦走至飘窗,将歪倒在飘窗上的玩偶熊扶起来。 说起来,以前玩偶熊总是面向床的方向,现在老是“孤单”地看着外面,留下一个肥壮的背影。 这当然是花崇的杰作。 花崇说了,被熊“看”着感觉有点奇怪。 柳至秦唇角含着笑,将玩偶熊放好,再将掉落的衣物一件件拾起、叠好。 在一起已经有一阵子了,但每天早上收拾“战场”,心里仍是充满悸动。 那天在羊肉汤锅馆问花崇“愿不愿意”,本以为会迎来一场拉锯战,事实上,花崇也的确没有立即作答。 餐桌上安静得诡异,只有动筷子和汤锅冒泡的声响,和周围的喧闹形成鲜明的对比。花崇没说话,他也没有催促,似乎同时陷入了一幕哑剧。 直到吃完埋单,花崇也没有说愿意或者不愿意。 但他竟然毫无失落、慌张之类的情绪。就好像明白花崇不会拒绝自己。 从羊肉汤锅馆所在的小巷走回市局只需要几分钟,但两人都不约而同地放慢了脚步。柳至秦还刻意向后看了看,那位卖蛋烘糕的大叔已经收摊回家了。 站在路边等人行绿灯的时候,花崇很随意地说:“那今后是我到你家里住,还是你到我家里来?” 这话问得跟拉家常似的,柳至秦先愣了一下,很快反应过来,心跳阵阵加快,“你决定,我听你的。” 花崇潇洒地伸出左手,在柳至秦右手背上力道十足地一拍,像击掌鸣誓一般,“那暂时住我家里。” “行。” “你叠被子。” “嗯。” 花崇笑:“答应得这么爽快?” “你答应我的时候,不也很爽快吗?” “那是我本来就有跟你在一起的打算啊。”花崇并不掩饰心中所想,回答得磊落坦荡。 柳至秦只觉心尖的酥麻传到了手指上。 花崇呵出些许白气,“怎么,你想说你也早就打算好了给我叠被子?” 柳至秦稳住心神,“不止叠被子。” “嗯?” “我还早就打算好了早起给你做早餐。” 人行绿灯亮了,花崇踩在斑马线上向前走,“那你还想得挺多。” “因为我在追你啊。”柳至秦学他之前的动作,也重重在他手背上拍了一下。 花崇缩回手,故意摸了摸手背,吃痛的模样,“追人就想给他做早餐叠被子?” “这只是表象。咱们重案刑警要通过现场看本质。”不长的斑马线,一会儿就走完了,柳至秦眼神沉沉地看着花崇:“我的意思是,追一个人,就要有和他好好生活、尽力照顾他的思想觉悟。” 花崇心里很热,但面上没有显露出来,偏过头笑,“小伙子觉悟不错。” 第131章毒心(02) 生活里突然多了一个人,这个人与自己的关系还亲近到无法更加亲近的地步,花崇本来以为自己会有些不习惯,相处下来却发现,和柳至秦在一起好似一件水到渠成的事。 大概是年纪不小了,没有年轻人的那些扭捏,彼此也足够了解和熟悉,该干什么就干什么,不适应就去适应。放一个人进入自己的领地,并渐渐适应——这个过程本身就是令人愉悦的。 更不用说柳至秦细心温柔,只在某些特殊的情形下才将平时收着的强势展露出来。 简直让人着迷。 花崇站在门口,手里抛着车钥匙,侧身往屋里看了看,喊道:“你还在磨叽什么?再不出来一会儿堵路上。” 二娃特狗腿地朝卧室吠起来,尾巴摇得溜溜转,仿佛只待花崇一声令下,就要冲去卧室将磨叽的柳至秦拖出来。 “来了。”柳至秦关掉卧室的灯,边走边往身上套皮衣。 二娃连忙跑过去,兴冲冲地人立起来。 “你手上拿的什么?”花崇问。 柳至秦已经走到门口,将手中的什物一抖,不等花崇避开,就裹在了花崇脖子上,笑道:“你的围巾,我找了半天。” 往年冬天,花崇很少戴围巾,一来觉得麻烦,碍事儿,二来觉得洛城的冬天算不上太冷,忍一忍就过了。 莎城的冬天才是真的冷,真的需要围巾。不过那时候围的都是上头派发的挡风围脖,硬硬的,贴在脸上脖子上不大舒服,而且一沾雪就湿,湿了就没办法再戴。回洛城后,花崇倒是随便买了两条围巾,但围过几次后就扔在一边不管了。毕竟在洛城这种基本上不下雪的地方,围巾、手套、帽子差不多都等同于装饰品。 而他并不需要什么装饰品。 但恋人给自己套围巾,和自己拿着围巾在脖子上胡乱缠两圈是两种完全不同的体验。 柳至秦靠过来,抬起双手将围巾往后绕的时候,花崇嗅到了他身上皮衣特有的味道,竟是平白恍了个神。 “前两天收拾衣柜,看到柜子底下压了两条围巾,我还拿出来挂在衣架上,想着天冷了可以用。但刚才去看,衣架上空了,差点没找到。”柳至秦整理好围巾,“居然又被你塞到柜子底下去了。” “我就说围巾怎么在衣架上挂着了,原来是你。”花崇扯了两下围巾,觉得脖子有些热,“这天气,哪里用得着围围巾?” “用得着。”柳至秦转身关上门,手不由自主在花崇后腰上扶了一下,“我刚才去阳台感受了半分钟,气温虽然不算特别低,但风大,你脖子和脸都光着,一会儿刮着疼。” “啧,那你呢?”花崇勾起柳至秦的下巴,顺带在对方脸颊上轻轻拍了两下,“你怎么不弄条围巾来裹着?” “想,但没有合适的。” “围巾还分合适不合适?保暖不就行了?” “当然得分合适不合适。”柳至秦按了电梯下行键,“现有的围巾和衣服不搭调,不如不围。” “哟!”花崇乐了,“你还挺会臭美的啊,小柳哥。” 柳至秦挑起眉,不说话。 “得了,我空了去给你买一条搭调的。”电梯门打开,花崇走进去,“是搭你这身衣服吗?” “都行。”柳至秦说。 “怎么又‘都行’了?” “你送的,再不搭调我也围。” 电梯里没别人,花崇抬起脚,故作声势在柳至秦小腿后方踢了一下,“你这不是敲诈勒索吗?” “有吗?”柳至秦无辜,“是你说要给我买一条搭调的。我又没主动跟你要。” “你这‘不主动’,简直比‘主动’还恶劣。”花崇双手揣在衣兜里,盯着楼层显示屏上不断变小的数字,唇角压着快要忍不住的笑。 “恶劣?”柳至秦闷闷地问,“主动找男朋友要礼物很恶劣吗?” 花崇侧过头,终于不看数字了,“你说……” 他本来想逗柳至秦一下,然而语气轻挑的“你说呢”还没说完,唇角就被食指抵住了。 让人住嘴也不是这么个抵法呀,他想,哪有伸手往唇角上摁的? “花队,你想笑,还故意绷着。”柳至秦温声道:“你这唇角都快给压僵硬了,我来帮你活动活动。” 花崇拍开他的手,“电梯里,别闹。” 柳至秦这才收回手,走到电梯另一边,清了清嗓子,“你欠我一条围巾,我记着了。” 这时,电梯到了一楼,梯门打开,花崇正要往外走,柳至秦却抢先一步,走到了他前面,然后顺势握住他的手。 手心总是比手背温暖的,花崇低头看了看,却条件反射地想挣脱。 “就牵一会儿。”柳至秦说:“到了局里就牵不成了。” “在家里没牵够?” “牵多久都不够。” 一出单元楼,户外干冷的空气扑面而来,花崇将围巾拉起,遮住了下半张脸。柳至秦被刮得鼻腔一痒,冷不丁打了个喷嚏。 花崇作势要摘围巾,柳至秦连忙道:“我不冷,围巾别摘,咱不能在路上拉拉扯扯吧?” 花崇无语,推了他一把,“话都让你说完了。” 两人倒是没有在路上拉拉扯扯,去车库取了车,花崇坐上驾驶座,摘下围巾就丢到柳至秦腿上,“热,我不戴了。” 柳至秦拿起嗅了嗅,笑着拉上安全带。 花崇瞥他一眼,“嗅什么?还能臭着你?” “臭不着。”柳至秦将围巾套在自己脖子上,“挺温暖的。” “废话。围巾不温暖,还当什么围巾。” “我是说,你留下的体温挺温暖的。” 花崇深吸一口气,警告道:“别撩我,我要开车了。” “行,不撩了。”柳至秦凑近,“但在出发之前,先亲我一下好吗?” 花崇不含糊,抬手勾住他的后颈,唇迅速压了上去。 车里暖风的声响都抵不过他们弄出的响动。 “够了没?”分开时,花崇又在柳至秦下唇啄了一下。 “先就这样吧。”柳至秦意犹未尽地看看时间,“再晚真得堵在路上了。” ?? 天冷了不想挤公交乘地铁,但开车的话,很容易遇上早高峰。为了避过早高峰,一路畅通无阻开到市局,就得早早起床,早早出门。 花崇倒是不介意将起床时间往前面挪一挪。以前在警校和莎城时,早起是必须遵守的纪律,如今虽然不用闻铃而起,但必须起来时,绝对不会睡过头。况且过去早上起来,身边也没个人,早饭随便在路边解决,或者干脆不吃,现在醒来,枕边躺着心爱的人。 于是“醒来”本身就成了一件令人期待的事。 柳至秦总是起得更早的一个,但醒得更早的通常是花崇。 花崇醒了也不动,盯着柳至秦看一会儿,直到柳至秦睁开眼。 “又在看我?”柳至秦刚睡醒时的声音软得很,低低沉沉,直往花崇心里坠。花崇要么“嗯”一声,要么不作答,将柳至秦赶下床去做早餐,自己挪到柳至秦躺过的地方,再眯一会儿,等彻底清醒了,才起床。 那时候,柳至秦差不多已经做好了早饭。 喜欢躺在恋人睡过的地方,这举动大约只有陷入热恋的人才有。花崇不觉得自己被热恋打晕了头,单是发现柳至秦的体温好像比自己高,躺在柳至秦躺过的地方,比躺在老地方温暖。 这大冬天的,不就图个温暖吗。 车到市局,柳至秦没把围巾还给花崇,自个儿戴着就下车了。不过那围巾确实不适合穿皮衣时戴,看着有些不伦不类。 果然,刚到刑侦支队就被人笑话了一番。 “小柳哥儿,花队儿!”曹瀚不在分局待着,竟又跑到市局来了,招呼一打完,注意力就落在柳至秦的打扮上,“咦!这皮衣真酷哩!我也想去搞一件哩!但这围巾嘛,好像不怎么搭调唷!” “你还当起时尚评委来了?”花崇将曹瀚从头打量到脚,“曹队,你看看你,今天也没下雨啊,你裤子和鞋上是在哪儿溅这么多泥点子?” “我……”曹瀚刚想解释,就被打断。 “还有,运动鞋别买白色的,不适合咱们刑警,容易脏。” “不是哩,我……” “对了,你这身衣服也最好不要搭配运动鞋,省得你们分局的姑娘又嫌你土。” 柳至秦在一旁偷笑,花崇轻轻拽了拽他的围巾,“走了走了,曹队肯定是来找陈队的,别挡着他。” 曹瀚站在原地,目送花崇和柳至秦朝重案组的办公室走去,愣了两秒,才低头看自己新买的白色运动鞋,自言自语道:“我招谁了唷?” 除非加班,重案组的队员几乎不会提前到岗,但也有例外。 张贸正在一边吃面,一边往记事本上“唰唰”写着什么,听见脚步声抬起头,“花队早,小柳哥早!” “早。”柳至秦摘下围巾,在手里裹成一团。 “来得够早啊,写什么?”花崇问。 “学习心得。”张贸扬了扬记事本,“好记性不如烂笔头,写下来空了翻着看。” 花崇没看他的心得,拿起自己的杯子,又绕了几步,拿过柳至秦的杯子,去水池边清洗。 柳至秦在柜子里翻找茶叶。 张贸觉得哪里不太对。 事实上,他前几天就觉得不太对了。 这花队和小柳哥,好像比以前还亲密了? 第132章毒心(03) 再好的医院,只要不是贵宾接待区,都是与超市、菜市场一般拥挤吵闹的,尤其是排着长队的门诊挂号处。 上次的车祸,花崇撞到了头,割喉案一路忙下来,错过了复查的时间。他自己觉得没什么,倒是更关心柳至秦骨折的手指,和悬而未破的黄才华案。然而刚和陈争、曲值开了个仓促的小会,就被陈争勒令去医院复查。 “用不着。”花崇不爱去医院,起身就要走。 陈争也不拦他,只道:“我一会儿给小柳说,让他带你去。” “你跟他说干什么?”花崇转过身,有些无奈。 “你不是不愿意去医院吗?” “那和小柳哥有什么关系?” 陈争说:“你们组里的队员说,你和小柳比较处得来,你听他的。” 花崇额角一跳。 “是吧曲值?”陈争问道。 曲值忍笑,看向花崇,“花儿,你还是去复查一下吧,复查了放心,去趟医院又耽误不了你多少时间。尹子乔那案子现在什么线索都没有,黄才华这边也是个僵局,我觉得你还是抽空去医院看看。” 花崇懒得跟他俩掰,离开刑侦支队队长办公室后去休息室抽了根烟,脑子一会儿放空,一会儿琢磨尹子乔和黄才华。但确如曲值所说,这两桩案子缺乏必要的线索,思考得越深,就越是往僵局里掉。 找不到线索通常只有两种可能,一是凶手做得太完美,二是受害人是被随机选定的,从而无法从动机、人际关系排查上寻求突破。 黄才华极有可能是被随机选中的,但尹子乔也是吗? 黄才华被催眠被利用,目的是造成车祸假象。但尹子乔的死有什么意义? 目前看来似乎没有人会从尹子乔的死亡中获利。 休息室里有个咖啡机,但煮出的咖啡不伦不类,没有咖啡的香,只有咖啡的苦。有人实在喝不惯,在咖啡机边放了糖包和奶,花崇每次都要在咖啡里加很多奶。 一杯咖啡,几乎成了咖啡味牛奶。 喝完扔掉纸杯,花崇下楼向重案组办公室走去,刚走到门边,就见柳至秦正在穿外套。 “要出去?”他往里走了几步,问道。 “嗯,陈队让我带你去医院。”柳至秦说完已经拿起他的外套。 “啧!” “不愿意啊?”柳至秦笑,“没事,我陪你,复查很快的。” 花崇知道这回躲不开了,只得从柳至秦手上接过外套,但还是没忍住抱怨了几句,“不是快不快的问题,我就是不想去医院。我脑震荡早就震完了,连余震都没有了,不需要复查。” 他以前很少抱怨,有什么心事都藏着,藏到最后便自个儿消化了。最近抱怨的次数却多了起来。 大概只能怪身边多了个“爱听”的人。 “需要不需要,这得医生说了算。”柳至秦不退让,“既然医生说过需要复查,你就应该照医生说的做。” 花崇叹气。 两人往楼梯处走去,柳至秦又道:“我其实也不喜欢医院。” “嗯?”花崇没想到他突然这么说。 “医院充满逃不过的疾病与死亡,人在那里会露出一切丑态——生理上的,还有心理上的。”柳至秦笑了笑,“如果是一个人去医院就诊,我宁愿不去。又拥挤又吵闹,跑不完的手续,打不完的单。不过咱们现在是两个人。” 花崇耳郭莫名热起来。 “你去复查,挂号、排队、缴费都是我的事,你只需要让医生检查一番就好。”柳至秦继续道:“你要是嫌拥挤,我在前面给你开路,怎么样?” 花崇笑了,“你是挖土机吗?还开路。” “就是想告诉你,别抵触复查。”已经走到门口,户外的冷空气与室内的暖气互相交缠,柳至秦说:“我陪着你,没什么好担心的。” 恋人的声音像雪天里的一汪温泉,花崇浸在泉里,浑身都热了起来。 若不是此时尚在大庭广众之下,他都想将人揽过来,好好亲吻一番。 车驶离市局,开了一段后,花崇突然转弯,拐进了一条僻静的林荫道。 “嗯?”柳至秦笑问:“别是想中途落跑吧?” “落什么跑。”花崇将车停在无人的路边,拽住柳至秦的前襟,将人拉了过来,“亲一下。” “就一下?”柳至秦唇角含笑。 “??拢?怼?? 车在路边停了不短的时间,柳至秦舔着嘴唇,饶有兴致道:“花队,你怎么有一股奶味儿?” 花崇瞪大眼,“奶味儿?” “嗯,奶味儿。带点儿香,也带点儿苦。” 花崇想起来了,那是自己离开陈争办公室后喝的咖啡。 不过柳至秦这声“奶味儿”简直糟糕,哪怕是说“奶咖味儿”也比“奶味儿”好啊。花崇“啧”了一声,一边发动车,一边“宽容”地教育道:“用‘奶味儿’来形容一个男人不太好吧?如果不是我,现在你可能已经被揍趴了。” 他原以为,柳至秦会接上一句——“我打架难道会输?” 但柳至秦问的却是:“可我为什么要用‘奶味儿’去形容别的男人?” 花崇专注开车,一时没反应过来,“什么?” “我是吻了你,才尝到你嘴里有‘奶味儿’。”柳至秦笑,“难道我还会去吻别的男人?” 花崇被将了一军,唇角却向上牵起,眼里涌着光,“行吧,说不过你。” 医院里的人比想象中的还多,聚集在门诊部的病人不少都是感冒发烧患者。柳至秦让花崇到楼上去等自己,花崇不肯。两人便挤在长龙一般的队伍里,一边小声说话,一边等着挂号。 他们靠得很近,衣服贴在一起,布料时不时蹭出细微的响动。 “我们是不是靠得太近了?”花崇低声问。 “没关系。这儿哪里不是人挤人。” “但我们不像是在互相推挤啊。” “放心,没人会注意我们。”柳至秦说:“你忘了?这儿是医院。” 花崇很快明白过来。 这儿是医院,是最特殊的公共场合。 来医院的人已经为自己或者家人的病情焦虑得无暇他顾,哪里会去注意别人的言行举动。 挂号花了一些时间,上楼分诊、等待就诊花了更多时间,真正的检查倒是十来分钟就解决了。 花崇晃了晃报告单,“我说没问题吧。” 柳至秦将报告单收好,“就当忙里偷闲,出来休息了半天。” “你把来医院当‘休息’?” “我只是打个比方。” 两人一边闲聊一边向电梯走去。突然,花崇脚步一顿, “怎么?”柳至秦问。 “连烽。”花崇看向远处的走廊,“他来这里干什么?” 门诊部的走廊连接着外科住院部,柳至秦调转视线,果然看到了连烽的背影。 “他……” 花崇眼神略沉,“我去看看。” 说完快步向住院部走去。 柳至秦什么都没问,跟在花崇身后,而花崇跟着连烽。 不同的是,连烽不知道自己被尾随,但花崇明白柳至秦就在自己身后。 连烽上了7楼,那是肝胆外科的病房区。花崇跟了几步,见他走进一间病房。 ?? “住院的是洲盛购物中心的一名员工,叫杨展途,做胆结石手术。”柳至秦离开护士台,“连烽身为高管,专程来探病,可见这位患者可能不是普通的员工。” 花崇没有进病房与连烽打招呼,和柳至秦一同下楼,“洲盛购物中心最近是不是要开业了?” “应该快了吧。”柳至秦说:“楼是已经修好了。” “上半年我在侨西路遇见你的时候,那儿好像还在挖地基。”花崇想了想,笑:“你骑个摩托,像搞行为艺术的。” “不是你像搞行为艺术的吗?” “是吗?我记岔了?” “你说你是搞行为艺术的,不过没能骗到我,我知道你是谁。”柳至秦顿了顿,声音低了一些,“我一直都知道你是谁。” 花崇点头,“我明白。” 柳至秦突然问:“花队,你怎么突然想跟踪连烽?” 花崇目光微微一定,停了片刻才说:“说不上来,看到他往住院部走,本能地就跟上去了。” “你没跟他说话。” “没什么可说。” 柳至秦默了默,“花队,你是不是怀疑他?” 花崇叹了口气,“我怀疑的人多了去。最近几件案子都没有什么头绪,我听陈队说,邹媚和七氟烷的案子在省厅也没多少进度。悬案太多,我可能过度紧张了吧。” “那一会儿怎么安排?”柳至秦问:“回局里还是回家?” “当然是回局里。”花崇看了看时间,“还早,大家都没下班,我俩能在外面晃着?对了,沈寻最近有没有联系你?” “你是说傅许欢的事?” “嗯。” 柳至秦坐进副驾,声音沉了一些,“我在网上已经找不到傅许欢的痕迹了,他再也没有出现过,沈寻也对他的行踪避而不谈。” “他既然选择回国,应该就已经做好了思想准备。”花崇有些感慨,“他太想知道林骁飞的书上为什么会有他的名字。我猜,他已经拿到林骁飞写给他的信了。不管怎样,得知林骁飞直到最后也没有被打垮,对他来说算是一种解脱。” 车在路上疾驰,柳至秦盯着窗外看了许久,低喃道:“我也想弄明白,我哥为什么会牺牲。” “嗯。”花崇在他肩上拍了拍,目光坚定,“会的。” 第133章毒心(04) 一条不算宽敞的城中河斜插在洛城北部,花崇和柳至秦若是开车回家,就得沿着滨河路开行,再从一架时常塞车的桥上经过。 长陆区这几年致力于打造滨河休闲区,河两边的绿化搞得不错,还陆陆续续建了许多健身器材和木质步道。每天清晨和晚上,都有不少住在附近的人赶到河边锻炼、散步、跳广场舞。 这些人里,以五六十岁以上的中老