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111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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希望的火苗又被熄灭,突然对原本不信的神药变得疯狂。 死马当作活马医,万一是真的有用呢? 胡叔打定了主意,拖着病腿回到厨房和媳妇商量,看看家里还有多少钱,够不够买一份。 “小云,我们要进山,太危险了,你留在这里等我们回来。”汪澜敲了一下发着呆的沈云脑袋。 “汪医生,您难道就不怕危险吗?” 沈云这一路大概听明白了,他们要进山找人。 找到是当初那个害自己被抓到江都市的两个混蛋。 他们好像死了又活过来了。 那孟长官呢? 孟长官也会活过来吗? “有他们俩在,应该没事,但你没必要牵扯到我们的事情里。” 王辰虽然平时看着不靠谱,但好歹是经过训练的战士。 傅衡光跟火龙一样,森林里的猛兽应该也不敢接近。 汪澜塞给沈云一个盒子,里面是一些金银细软。 “藏好了,不要让别人看到,我们要是回不来,你要想办法活下去。” “汪医生,你好像从头到尾都散发着神光。” “诶,是吗?”汪澜严肃的表情破功。 “这么多金子说给我就给我了,我还欠你医药费呢。”沈云原来是个财迷,现在却恍惚觉得手里的金子烫手。 “虽然这样说有些狂妄,但赚钱对我来说挺容易的,千金散尽还复来嘛,收着吧。” 汪澜的医药费收得极其双标,以前给江都市那些富人看病收得可高了。 尤其是收穆荃的钱从不心慈手软,就算穆荃不在了,也还有别的冤大头会给他送钱。 汪澜也没有联邦的货币,给了旅店一块金子当做沈云剩下这些天的伙食费。 胡婶把那块金砖捧在手里,这位爷比之前那兄弟俩出手还大方。 “我这小兄弟麻烦您帮忙照顾一下,过几天我们就回来接他。” 汪澜当着众人的面又递给沈云一把手枪。“留着防身。” 沈云站在进山的路口,手里握着沉重的手枪,看着离去的三个身影有些唏嘘。 他这个孤儿的运气说起来还不错嘛,总是遇到慷慨的好心人。 但是好心人又总是莫名其妙地被他拖累,然后离开。 “你叫小云是吧?今年多大了?”胡婶看这孩子乖巧,长得也俊俏,动了一些想要给女儿找个如意郎君的念头。 “啊,胡婶,我快十九岁了。” “哟,巧了,我闺女今年二十一,人家都说女大三抱金砖……” 胡婶猜测这是大户人家的少爷,她就是想高攀让自己闺女当少奶奶。 沈云假笑的脸僵住,“胡婶,我……” “我闺女贤惠啊长得也不差,你要是看得上,等你哥哥们回来,两家把婚事办了。” 跟他没有关系的便宜哥哥们可能不会回来了。 沈云伸手摸到口袋里的盒子,这家人不会是想抢他的金子吧? 难怪他的便宜哥哥要给他一把枪。 可是哥哥,我不会用啊! 沈云被胡婶牵着往家走,一路上听胡婶翻来覆去把闺女夸了十几遍。 “我妈就是这样,你别往心里去。”胡婶的闺女翻着白眼把胡婶赶走。 “姐姐,你跟胡婶说一下,我不是什么大户人家的少爷,我是他们的佣人。”沈云也反应过来,胡婶话里的核心思想就是想要闺女去城里享福。 “你们是从南边来的,听说在打仗?” “嗯,突然就打起来了,我的雇主死了,我又去了一个舞厅工作,舞厅你知道吗?里面的人都可漂亮了,可是漂亮有什么用,来的客人都凶巴巴的,一言不合就要打人……” “我以前的雇主好像是个了不起的大人物,在他家干过活都要被弄死,我被他们用这个玩意打中以后,是汪医生把我救了还送我出城。” 生在宁静偏僻小镇的姑娘被吓到了。“城里真可怕。” “那倒也没有,不打仗的时候城里可好看了,街道上亮晶晶的,店铺里全是金子……” 沈云显摆着他为数不多的见识。 胡婶透过窗户看见闺女和少爷聊得正欢,高兴地哼着歌去数钱。 “当家的,明天我们就去买药,等你腿好了,闺女嫁个好人家,咱们日子就好过了。” 胡叔靠在叠好的被子上吸着旱烟,“明天我和你一起去。” 沈云和胡婶闺女坐在院子台阶上看星星。 “也不知道汪医生他们什么时候回来?” 汪澜看着一圈的狼虎黑熊,心想自己可能要食言了。 “这些生物是可以一起狩猎的吗?”难怪那些进山的猎人回不去。 “有能够御兽的异能者,他们不让我们进去,说明我们找对了!” 王辰瞄准最凶猛的一只猛虎,打出了弹夹里的最后一颗子弹,然后上树躲避。 “衡光,剩下的猛兽都靠你了。” 傅衡光站在树上,朝着脚下准备爬树的黑熊发射火球。 “澜哥,我有点没力气了。”使用异能很耗费体力。 汪澜小心翼翼地站在树杈上,朝着傅衡光伸手。“过来休息一下。” “这些野兽怎么不怕火呢?” “首领,头上!”王辰和他们不在一棵树上,所以能够清晰地看见一只雄鹰朝着二人猛冲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