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213章
沈星河倚着谢清遥,眼前一片黢黑,兀自叨叨: “死了? 漂亮哥哥的男人们都死了? 他俩是漂亮哥哥的白月光与朱砂痣。 白月光宋伯怀无法照耀了。 朱砂痣裴景弛彻底消亡了。 还双双湮灭在我的铺子里...... 我说我不知道怎么回事他会信吗?” 谢清遥侧耳仔细听,听到最后,抬眼看了看天色。 嗯,确实时辰到了。 “啊——这回我跳进黄河也洗不清了。”沈星河翻了翻白眼,有点想晕。 老马腿脚慢,才赶过来,走去一瞧,给二人号脉,抬眼看谢虎:“瞎咋呼什么?!没死。” 这声没死,把沈星河从死亡线拉回来了。 他后脑勺抵在谢清遥的胸膛,高昂下巴,右手被谢清遥架着,他勉强动了动食指,声音嘶哑:“给朕医好他们!爱妃的白月光与朱砂痣,都给他留着!让朕的宝贝心肝儿爱妃自己选。” 没人知道他又在胡言乱语什么东西。 老马去拿药箱子,着手给二人针灸。 谢虎将两个人并排躺在一起,给打着赤膊的裴景弛披了件白色棉袄。 沈星河被谢清遥搀着,看着躺在地上的宋伯怀与裴景弛。 看着看着,他突然站直了,探头,眯眼,仔细再看。 沈星河鬼使神差的走过去了。 他弯腰,仔仔细细的看了又看。 白月光和朱砂痣都有着浓密的剑眉,挺拔的鼻梁,就连眼睛的走势都有些相似。 只不过,白月光宋伯怀的眼睛更为凹陷一些,大概是因得长年累月的操劳,使得宋伯怀眼部周围的胶原蛋白流逝了不少。 可这却恰恰使得宋伯怀看上去眼部更深邃,更有些男人成熟的韵味。 再看那朱砂痣裴景弛,他静静躺着不动,眉目放松的舒展着,此刻不再像一匹草原上狂飙的憨野马,反而显得温润恬淡。 裴景弛从不穿白色,这白色的棉袄裹在他的身上,细看之下,竟还有几分书生意气。 看着看着,仿佛月亮在散发出灼人的月辉,那耀眼而磅礴的威力,将朱砂痣的红灼得不再刺目,灼得渐渐模糊,最后,只剩了满眼的月光朦胧。 沈星河陡然大喝:“啊!我知道啦!” 老马吓了一激灵,一针差点囊进白月光宋伯怀的死穴里。 他瞪着沈星河:“一惊一乍干什么!吓我一激灵,这扎死了算谁的?!” “没有白月光,那也不是朱砂痣,从头到尾,就只有白月光!” 他前言不搭后语的自言自语。 他两只眼睛散发着诡异的光芒。 沈星河看向谢虎:“有刀么?” 谢虎有刀也不肯说有: “没死透你想补刀是吗? 告诉你瘦猴,你休想!我累了一宿!没工夫给你挖坑去!” “不是不是。”沈星河摆摆手:“我想把宋伯怀胡子刮了。” 宋伯怀唇上蓄着一字胡,下巴也有参差浓密的胡子。 谢虎:“人家活的好好的,你刮人家胡子干甚?他这么大岁数没胡子?像话吗?” 小石头点点头:沈大哥,王老公就没胡子,从前总有嘴贱的家伙笑话王老公阴阳人,老阉公。” 就连一向看不起宋伯怀昔年对谢家袖手旁观的花嬷嬷也出言相劝:“也是,好歹他当朝大员,咱给他留点脸。” 花嬷嬷眸光流转,压低声音,凑到沈星河耳边: “羞辱他没有必要,反引他日后记恨。 丫头若实在看不惯他,倒不如我让老马给他灌点毒药算了。” 沈星河一个字都没听进去。 他此刻只想着,必须要让叶霓裳意识到没有朱砂痣这个事! 是昔年的惊鸿一瞥,从此以后,他爱的人都有了他的影子。 第134章 必须要让叶霓裳意识到,他的白月光一直在他身边照耀! 他立在阑珊月下,负手遥遥望着他的车马行驶向远方。 他每每望向他的时候,眼中总是掩饰不住的宠爱和温柔。 他施恩于他,却不望他报答。 一辈子饱读诗书,聪明豁达的人,却因这个长工看不上他,被愤怒冲昏头脑。 大概也是想为他自己出气,可更多的,一定是为他的城城而不平。 连沈星河都认为,那么美丽又善良的公子,就算是大漠的王子,裴景弛也不配他。 何况是宋伯怀呢。 在他眼中,裴景弛是一个穷乡僻壤小城里给人抗木料的长工,拒绝了宋伯怀求而不得,望而却步的公子。 裴景弛没有嘴,这是众所周知的事情。 当初裴景弛被叶霓裳救下。 他想报答对方,这是不是就应该直接给钱? 钱虽俗气,但明算账,会瞬间把两个人距离拉开。 他没钱,可以自己去钱庄把笛子卖了换钱。 或是告诉对方,自己身无分文,先欠着。 但他给了叶霓裳一把鹰骨笛,这是他裴景弛贴身的东西,是个用嘴吹奏的东西。 这无疑给了叶霓裳一个念想。 这作为沈星河都觉得这已经算是一个暧昧的举动了,何况是饱读圣贤书的宋伯怀。 其次,男女相处,有时候一个眼神儿就能明白对方有没有那个意思。